注册免费送18体验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山东省岗位建功 劳动竞赛标兵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浏览量:8040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

为充分发挥劳动竞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争做标兵,汇聚新时代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新时代岗位建功劳动竞赛的通知》(鲁会办〔2021〕25号)要求,现就推荐“山东省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总结劳动竞赛开展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2021年以来劳动竞赛(包括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行业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职工创新创效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竞赛实施、人才培育、成果成效等方面的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材料。申报市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项目、市级行业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还要上报所申报竞赛项目开展情况专项总结。总结材料要注重定量分析,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开展情况,要体现重点工程项目数、参加职工数、工程总投资、完成产值、节约成本、创造效益等数字,尽量用数据体现开展劳动竞赛的成果成效。

二、择优推荐山东省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劳动竞赛,认真梳理总结劳动竞赛开展情况,全面考察本区市、本系统、本单位近年来在各级劳动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逐级差额推荐“山东省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具体要求如下:

1.差额推荐人选以参加市级以上劳动竞赛获奖职工为主,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以及在组织、培训、指导职工参加劳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推荐;

2.青岛市劳动模范、“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青岛市工人先锋” 获得者在组织或参加劳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以及代表青岛市参加省赛、国赛并获奖的人员优先推荐;

3.已获得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或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三、严格落实报送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总结推荐工作,坚持好中选优,确保人选质量,从严控制上报数量(上报数量见附件1)。要认真整理报送劳动竞赛总结材料及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明资料,及时填报《山东省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2021年劳动竞赛等相关情况统计表》(样表见附件3)。各单位将竞赛总结材料(doc格式)、推荐情况汇总表(excel格式)、竞赛等相关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等材料打包后,命名为:单位简称+竞赛总结推荐材料,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工作邮箱:qdsldjs@163.com。


附件:1.山东省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差额推荐数量分配表

2.山东省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差额推荐情况汇总表(样表)

3.2021年劳动竞赛等相关情况统计表(样表)


青岛市总工会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申健、滕帅,联系电话:83092812

注册免费送18体验金(官网)有限公司